1984年,受当时的外交部、国家科委、核工业部的委托,核科学技术情报所(现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)以中国核情报中心的名义代表中国参加INIS系统。
作为国家INIS中心,主要职责是: 1、与其他INIS成员一起,共同建设INIS系统。收集、加工中国产生的核文献,提交国际原子能机构。 2、宣传推广INIS系统。 在中国范围内宣传INIS,推广INIS,利用INIS为中国的核事业发展服务。 3、和其他INIS成员进行文献交流,共享信息资源。